业务介绍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
2020-06-22
模式定义:

经营性租赁,即为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指出租人将自有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

北银金租可根据承租人要求购买特定租赁物,并以经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为承租人提供表外融资。

产品结构:
(1)涉及两个交易:①买卖交易 ②租赁交易。
(2)出租人拥有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固定资产在出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等义务;租赁期满,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通过继续租赁或残值处置获得收益。
业务案例:

某航运企业近几年融资建造了大量吨位的船舶,造成资产负债率上升较快。受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考核要求,该航运企业必须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为继续完成既定的投资计划,又不提高负债率,该企业需要采用表外融资的方式购置新船。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北银金融租赁为其量身打造了经营性租赁方案。

租赁标的:新造船舶。

设备售价:人民币600,000,000元。

融资金额:承租人承担一定的首付比例,北银金租负责剩余资

租赁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浮动一定比例。

租赁手续费:收取相当于租赁总额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建造期限:在建造周期内,根据与船厂签订的合同、按建造周期的不同阶段、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由出租人支付船款。承租人根据实际资金提用情况,按季向出租人支付租前息,建造期不包括在租赁期期间。

租赁期限:根据设备情况及承租人的偿还能力,设定项目租赁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根据租赁项目及承租人的现金流情况,商定租金偿还方式,通常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等支付方式。

余值核算:余值按IRR折现,现值为租赁本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在租赁期结束时一次性收回本息。

余值处理:

1)独家销售代理权安排。即出租人委托另外一家企业在租赁结束时负责销售船舶,售价不能低于约定的余值金额,即船舶造价的一定比例金额;

2)购买船舶余值保险;

3)独立的第三方企业提供余值担保。

租赁物保险:由承租人出资按租赁物原值投保,险种为财产一切险等北银金租认为必需的险种;保险唯一受益人为北银金融租赁,保险年限需覆盖租赁年限。

增信措施:提供北银金租认可的还款保证,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如:母公司担保、账户监管等。

方案优势:

(1)现行会计制度下租金记为费用支出,租金不体现在承租人资产负债表,不增加承租主体负债率。

(2)承租人可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更新租赁设备,不必承担高昂的设备投资支出。

(3)承租人不必承担资产价值波动及残值处理等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