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
2020-06-22
模式定义: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直接租赁的实质是,承租人通过融物方式进行融资。

产品结构:
(1)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两个合同。
(2)租赁期内,出租人对租赁物只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物仍计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由承租人计提折旧。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支付名义价款(少量金额,如100元)留购租赁物。
业务案例:

某国有电力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建100MW光伏电站,需新购入光伏组件等设备共计5亿元。

租赁标的:新购光伏组件。

设备售价:人民币500,000,000元。

融资金额:承租人承担一定的首付比例,北银金租负责剩余资

租赁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浮动一定比例。

租赁手续费:收取相当于租赁总额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租赁押金:承租人向北银金租提供租赁项目押金。

租赁期限:根据设备情况及承租人的偿还能力,设定项目租赁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根据租赁项目及承租人的现金流情况,商定租金偿还方式。

租赁物保险:由承租人出资按租赁物原值投保,险种为财产一切险等北银金租认为必需的险种;保险唯一受

益人为北银金租,保险年限需覆盖租赁年限。

担保:提供北银金租认可的还款保证,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如:母公司担保、新建电站电费收费权质押、账户监管等。

方案优势:

(1)直租通过增值税专票抵扣帮客户节省总费用16%的融资成本;

(2)一次性放款购买光伏组件解决了客户大量自有资本占用和流动性紧缺问题。